1.负责与生态环境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城市污水收集处理工作,提高污水收集率。
2.负责城市排水设施运营维护的行业管理。负责组织指导城镇污水、污泥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排水及污水收集管网修复,监督指导市政排水设施污水外溢的处置工作。
3.负责指导城管执法工作,开展城管执法行为监督。负责组织各地区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对运输垃圾、粪便渣土、沙石、泥浆等散体、流体物品泄露、遗散飞扬的行为进行查处。负责指导监督确定由地方城管负责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造成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城市露天烧秸秆落叶等尘烟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行政处罚工作。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加强城市环境卫生行业业务指导和综合协调,指导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工作,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有害垃圾的管理,推进城市海洋垃圾污染防治,指导城市建筑垃圾和餐厨垃圾处置。开展城市建成区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整治。
5.负责加强主城区建成区城市园林、绿地的养护管理和保护。
6.负责指导市政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扬尘、噪声污染防治。
7.负责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8.负责牵头全市扬尘联合惩戒工作。